“七下八上”是河北主汛期防汛工作的关键阶段,天气形势复杂多变,致灾风险较高。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省文化和旅游厅和省文物局关于气象灾害防御的工作部署,开展夏季安全大检查,全面防范化解文物安全风险。
根据院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本着“早准备、早部署、早检查、早落实”的原则,由院领导张文瑞院长、赵战护副院长分组带队,党群工作部、办公室、科技考古研究中心、安全保卫部等多部门负责人组成检查小组,赴张家口、邯郸、雄安新区等地市,对正在开展的考古发掘现场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组着重了解了考古工地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对发掘现场办公用房、发掘区域监控设备、安保人员、安全围挡、标识标牌、汛期应急预防措施、考古驻地用电用气、车辆安全以及用工情况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现场指出了部分管理不到位和存在隐患的问题,并责令排查整改。同时,根据实际检查情况提出了落实安全生产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防汛队伍建设。要严格落实今年防汛工作的安排部署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细化防汛减灾预案,明确防汛责任。二是主动查漏补修。提前认真、细致、精准排查安全隐患,对考古发掘工地内容易发生汛情的风险点、土质易产生塌方区域、较深探方及有限作业区域要重点排查,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处理立行立改。三是加强防汛物资储备。补充铁锹、救生衣、雨靴、沙袋、木桩、防雨布等防汛物资,做好台账管理,做到心中有数,确保在防汛需要时能调得出、用得上。四是清理疏通排水系统。清理考古发掘现场排水系统,确保雨水流得进、排的出。五是加强昼夜巡查。密切关注天气、雨情及汛情变化,时刻关注水位,建立24小时巡逻机制,严格落实防汛值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履责。六是加大宣传。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和普及灾害预防、避险、抢险、自救等基本知识,切实提高工作人员防汛意识和自救能力。七是积极配合各地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政策部署,增强风险意识、忧患意识,细化应对措施,强化文物安全底线思维,切实保障人员和文物安全。
通过此次检查,我院梳理了各地区、各项目存在的安全共性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确保整改到位,进一步推动了考古工地安全生产规范化、制度化建设。